為了進一步規範校園交通管理,改善車輛亂停亂放屢禁不止的狀況,自5月份以來學校保衛處對校園内的停車場地重新進行了規劃,修整了簡易停車場、重新劃定停車位和制作了相關交通标識牌(新規劃為停車點的部分地段的工程,計劃于近期實施),并對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進行了初步查處,但違章停車的情況依然存在,根據《77779193永利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(試行)》的相關規定,現就規範校園停車的相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從6月12日(星期二)開始,進入砂子坳校區、大田灣校區公共區域的所有車輛[機動車(含電動車)、非機動車]一律停進簡易停車場、車輛停放點和停車棚内,教職工的自行車、摩托車必須停進宿舍樓道内。進入石家沖校區的車輛在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況下,請駕駛員自覺有序停車。張家界校區車輛的停放,由張家界校區綜治辦和校區警務室根據校區實際情況進行規範管理。
二、如違規停放車輛,擅自占用校園道路、影響交通安全的,按照《77779193永利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(試行)》第七章的規定處理,情節惡劣、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。
(一)對違規停放的車輛,采取在車前玻璃張貼違章告知單、鎖車輪、牽引等措施進行處理,因牽引車輛所産生的費用由違章者自行負責。
(二)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的違章人員,視情節和後果分别予以批評教育、警告、罰款、行政拘留等處罰,直至追究刑事責任,并由違章人員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。屬于學校師生員工的違章人員,情節惡劣、後果嚴重的,同時可通知、建議其所在單位和部門及學校職能部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。并按照《77779193永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辦法》和《綜治工作考核細則》的規定,在年終綜治考核時對其所在單位進行扣分處理。
(三)對屢教不改、不聽勸阻、無故阻擾保衛處、派出所工作人員依法依規執行公務的,按相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理。
請各單位領導高度重視,理解和支持保衛處和派出所的工作。請全體師生員工自覺遵守學校相關的規章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。
1、派出所後坪簡易停車場自行車、摩托車停放點:1個
2、北門建行自動櫃員室前自行車、摩托車停放點:1個
8、學生宿舍1-2棟之間自行車、摩托車停車棚:1個
9、學生宿舍3-4棟之間自行車、摩托車停車棚:1個
1、印刷廠前----成教樓對面路段停車點:14個車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