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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院學生考勤及請假制度

時間:2017-02-21 作者:  點擊:[]

3044永利集团學生考勤及請假制度(試行)

為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,加強學生的紀律意識和自我管理意識,促進學生積極參加和完成學院規定的學習任務及各項活動,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,培育“守紀和諧,尚行創新”的院風,和“好學、勤學、博學”的優良學風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考勤的範圍及計算辦法

1、凡教學計劃規定和學校、學院統一安排、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均屬考勤範圍。具體包括上課、見習、實習、考試、軍訓、公益活動、文體活動、社會實踐、教育考察、教學活動等。

2、學生考勤由教務辦和學工辦負責組織,具體由學生會學習部、紀檢部落實。課堂考勤每周統計彙總一次,并以班級為單位公布;非課堂考勤由帶隊老師和學生幹部負責,活動結束後将考勤情況并入學生學期總考勤統計中。

3、考勤以學時為單位核算,曠課1節為一學時,遲到早退3次按曠課1學時計,曠課1天按實際授課課時數計;軍訓、見習、實習等教育教學實踐環節每天按5節計;勞動課、公益活動、集體活動、會議、學術報告等活動每次按2節計。

二、請假辦法

1、凡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勤範圍内教育教學活動的,必須按規定事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(特殊緊急情況除外,但事後需補辦請假手續)事後辦理消假手續,未請假、請假未準不到或超假者,均按曠課處理。學生一學期内請假原則上不超過6周,請假6周及6周以上者作休學處理。

2、學生請假1天以内的須得到班主任批準,1—3天由輔導員批準,3天以上1周以内的由學院主管領導批準,1周以上的請假,由學院領導審查并報學校教務處備案。無論哪一種情況,都得到學工辦辦理審批手續。

3、病假超過1天以上的,必須有學校醫院、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的病曆及診斷證明;1天以上并離校的事假必須是特殊情況(家庭重大變故、自然災害、直屬親人病重或去世)并征得學生家長及監護人的同意,除特殊情況外,一律不準假;因公事也必須請假,并辦理請假手續。

三、學生考勤是一項重要的學生管理基礎性工作,學院将學生考勤情況與學生的綜合測評、評優、評獎、評助等挂勾。本辦法從公布之日起試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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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2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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