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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院學生綜合測評方案

時間:2017-02-22 作者:  點擊:[]

3044永利集团學生綜合測評方案

20172月修訂版)

1、本細則是對我院全日制在校大學生一學年内專業學習、能力表現等綜合測評,是各班評定專業獎學金、評優評先和就業推薦的重要依據。

2、綜合測評滿分為100分,加分後若超過100分,按100分計算。

3、本細則共分七個部分,分為評優資格審定、綜合測評、專業學習、勞動衛生、宣傳與社團、文娛與體育、思想政治表現的程序。

計算公式為:綜合測評成績=五部分分數之和。

4、每學年開學初,對上一學年進行綜合測評。各班對學生的綜合測評成績排定名次,并裝入學生檔案。

評優資格審定

一、評優評先的條件

1、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,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努力學習馬克思列甯主義、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,積極要求進步,具有為國家富強面艱苦奮鬥的獻身精神。

2、模範遵守國家憲法、法規、校紀校規和宿舍管理的一切規章制度,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風尚,自覺維護社會公德,敢于同一切違法犯罪和不文明行為作鬥争。

3、關心集體,尊敬師長,團結同學,生活儉樸、文明衛生。

4、學習态度端正,專業思想牢固;勤奮學習,刻苦鑽研,學業成績優秀,有一定的獨立思考能力;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并取得了較好的成績。

5、積極參加勞動鍛煉和各項文體活動。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标準。

6、參與志願活動服務、學校學院講座等活動每學期不少于3次。

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一學年内不能參加獎學金及各種單項獎的評定。

1、受警告、嚴重警告或以上處分者。

2、一學期内,不經請示夜不歸宿達三次以上者(由宿管部給出名單)。

3、被學校或院通報批評兩次以上(含兩次)者。

4、在校檢中,一學期内累計3次(含3次)以上評為不合格的宿舍。5、學業考試不合格者(團總支學生會幹部、班幹部不得超過一門)。

綜合測評的程序

1、各班在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主持下成立以班長、團支書為負責人的綜合測評小組,成員由學生幹部和普通同學代表組成,人數必須是單數。占全班人數20%以上。

2、學生平時各項表現情況,各班委會、團支部必須在學院指導下分工負責登記,情況記載要真實、詳細。并要向全班公布所記載的情況。

3、班測評小組對本班每個同學(包括院、班幹部的班評成績)綜合表現進行測評;經學院學生工作小組審查并公示,聽取意見,作出修訂後,交院審查并公示一天,報學工部備案。

4、團總支學生會在各班指定兩名非本班人員,全程監督、記錄各班評定情況,如若有出現因測評引起的紛争或測評小組出現不公正測評行為,團總支學生會有權暫停該班測評,再由學院另行安排該班測評工作。

5、如有僞造、修改榮譽證書者,經班團支部上報後取消該生本年度參評獎學金資格;如有對獎項不明白或未寫明如何加分,各測評小組須及時和團總支學生會聯系。

注:在綜合測評總分分數一樣的情況下,學業成績在班上前10%者可優先參評一等獎學金;學業成績在班上前20%者可優先參評二等獎學金;學業成績在班上前55%者可優先參評三等獎學金。

第一部分:專業學習

一、原則:本部分分學年期評成績分和各類加減分;

計算公式:專業學習=本學年期評有效成績平均分×60%+加分項-減分項。

二、加減分細則:

1、本年大學英語過級考試,本科層次的學生過六級者加2分,過四級者加1.5分;獲口試過級證書者加1分(加過的不再重複加分)。

2、本學年獲國家計算機一級證者加0.8,獲國家計算機二級證者加1.2分,獲國家計算機三級證者加2分,獲國家計算機四級證者加3分(加過的不再重複加分)。

3、本年度獲得會計資格從業證、人力資源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書加1分。

4、每學期内參加社會實踐并寫出調查報告者獲校級獎勵的加1分,或院級獎勵的加0.5分,沒有提交社會實踐登記表和報告的扣0.5分。(獲校級和院級的不重複加分,就高不就低)

5、科研課題獲國家級、省級、校級立項的分别加3分,2分,1分。

6、參加各類創新創業大賽獲得獎勵或者證書者:

1)、在院級比賽中獲一、二、三等獎及參加者分别加1分,0.8分,0.5分,0.3分;

2)、校級比賽中獲一、二、三等獎及參加者分别加1.5分,1.2分,1分,0.8分;

3)、省級比賽中獲一、二、三等獎及參加者分别加2分,1.8分,1.5分,1分;

4)、全國比賽中獲一、二、三等獎及參加者分别加3分,2.8分,2.5,2分。

(同一項比賽内容不重複加分,就高不就低。)

7、本年度内曠課每節減0.4分;遲到、早退每次扣0.2分;病假、公假、事假等有真實欠條者不扣分。(由團總支學生會學習部提供名單)

第二部分:勞動衛生

一、原則:本部分占綜合測評總分的10%。本部分為基準分60分,加減分在此基礎上進行,加分後分數不得超過100分,超過者以100分計,減分後分數不得低于0分。(由團總支學生會宿管部提供名單)

計算公式:勞動衛生=60+加分項-減分項)×10%

二、加分細則:(同一内容加分,就高不就低)

1、在年度衛生評比中榮獲校級“優秀文明寝室”稱号的寝室,寝室每人每次加10分;

2、在每周校級衛生抽查中,被評為“優秀寝室”每人每次加5分;被評為“不合格寝室”每人每次減5分;每周院級衛生抽查中,被評為“優秀寝室”每人每次加5分;被評為“不合格寝室”每人每次減5分;

3、在學校、學院安排的常規衛生打掃中,無故缺席的每人每次減5分。

第三部分:宣傳與社團

一、原則:本部分占綜合測評總分的10%。本部分為基準分60分,加減分在此基礎上進行,加分後分數不得超過100分,超過者以100分計,減分後分數不得低于0分。

計算公式:宣傳與社團分數=60+加分項-減分項)×6%

二、加減分細則:

1、被國家級、省級、市級、校級(校報和《77779193永利新聞網》)媒體采用的新聞稿件每篇分别加10分、8分、6分、4分。被評為國家級、省級、市級、校級的“優秀通訊員”等與宣傳相關榮譽的分别加14分、12分、10分、8分。

2、參加學校或學院各單位組織開展的各級各類比賽(包括師範生技能大賽、長征微視頻競賽、主題演講征文比賽、朗誦、辯論、書畫攝影、憲法知識、環境保護等)獲校級一、二、三等獎及參加者加10分,8分,6分,4分;獲院一、二、三等獎及參加者分别加8分,6分,4分,2分。被評為“優秀工作者”(包括主持人和負責人)加6分。

(同一項比賽内容不重複加分,就高不就低。)

3、積極參加各種有益的社團活動,獲得相關榮譽者每項加2分。

第四部分:文娛與體育

一、原則:本部分占綜合測評總分的10%,本部分為基準分60分,加減分在此基礎上進行,加分後分數不得超過100分,超過者以100分計,減分後分數不得低于0分。

計算公式:文娛=60+加分項-減分項)×10%

一、文娛

(一)加減分細則:

1、代表學院參加校大型集體文藝活動(包括運動會方正隊、擺手舞等)者每人每次加10分。

2、積極參加學校、學院舉辦的文藝活動中的演出人員、負責人、主持人、優秀工作者每人次加6分(不重複加分)。

3、本年度參加校級文娛類比賽(比如職業禮儀、情景劇、歌手比賽、舞蹈比賽等)獲校級一、二、三等獎及參加者加10分,8分,6分,4分;獲院一、二、三等獎及參加者分别加8分,6分,4分,2分。

被評為“優秀工作者”(包括主持人和負責人)加6分。

(同一項比賽内容不重複加分,就高不就低)

二、體育

(一)加減分細則:

1、在校級各類體育競賽中,參與者加4分,第八名加5分,第七名加6分,第六名加7分,依此類推逐一加分,第一名加12分。

3、體育活動及體育比賽的“優秀工作者”每人次加2分。

4、以上各類體育活動中被評為“優秀工作者”每人次加4分。

第五部分:思想政治表現

一、原則:本部分占綜合測評總分的10%,本部分為基準分60分,加減分在此基礎上進行,加分後分數不得超過100分,超過者以100分計,減分後分數不得低于0分。

計算公式:政治思想分=60+加分項-減分項)×6%+直接加分項-直接減分項

二、加減分細則:

1、參加政治學習者(包括入黨培訓班、青馬培訓、朋輩心理輔導員心理等并取得相關證書),每人每次加3分。

2、黨團費未交或少交者,每人每次減3分(由黨支部、團總支組織部提供名單)。

3、見義勇為者,拾金不昧者,好人好事者每人次加10分(須校級通報)。

4、損壞公物,打架鬥毆,考試作弊等違紀行為被學校通報批評者每人每次減10分,被學校警告或警告以上處分者每人每次減15分。

5、無故缺席學校、學院會議及大型活動者,每人每次扣6分(由學生會紀檢部提供名單)。

6、積極代表學院參加學校的各種講座,每人每次加3分。(由各班班長提供名單)

7、參加志願服務活動每人次加5分(由青協馬院分會提供名單),

8、獲得國家級、省級、校級、院級大學生自強之星、優秀黨員、團幹、團員、三好學生、優秀志願者、優秀學生幹部、優秀教官等榮譽稱号分别加25分、20分、15分、10分(按最高獎項加分一次,不能重複加分)

(注:以上榮譽稱号通過班級—學院—學校層層選拔得出,其他學校各級單位評比出的年度“優秀工作者”和“優秀學生幹部”每人次加10分)

9、獲得軍訓先進個人、優秀射擊手等榮譽稱号,每人每次加10分。

10、本年度内參與無償獻血的同學在總分上直接加1分。

附則

1、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于3044永利集团,并視具體情況可對其進行修改。

2、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
3044永利集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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